一、前言
羅東純精路因週邊商家向立委陳情,認為路型不當使得車流過快且鮮少駐留消費,並造成車禍頻仍,於是立委責成公路局研擬出將快慢車道林蔭分隔島移除改置中央分隔島,並爭取1.5億元改善經費,此案一出輿情嘩然,贊成者有之、反對者愈熾。羅東觀光小鎮發展協會曾於
二、陳情者所持事由
民眾陳情要求變更主要理由有『交通安全』、『商業收益』、『遮蔽路燈號誌』與『落葉阻塞排水』等項。
三、關於交通安全
(一) 造成車禍頻仍問題—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數據顯示車禍肇因於安全島與路樹,問題顯然出現在路口,就該由調整路口動線、號誌相位設計等問題著手,罪不在路型與路樹。
(二) 路樹遮蔽號誌與路燈問題—既然號誌被路樹遮蔽,就該適度修剪,才能使交通號誌達到應有功能,而不是大費周章的移樹改路。
四、關於商家生意欠佳
(一) 關於商業部分—所持理由為影響收益,商家收益欠佳可能有眾多原因,怪罪給路型確實有欠公允,其原因可能有都市規劃、商圈形象塑造、全面性經濟景氣、商店本身經營與特色營造……等問題,政府單位應詳加查明真正原因,提出因應對策,而不是未經詳查或僅經公路單位就認定為路型問題。
(二) 從世界趨勢與台北經驗來看—我們反觀世界各大都會的金融、休閒商業大道若不是在林蔭大道上就是正計畫變更為林蔭大道,紐約全市營建出
五、從永續環保的立場來看都市規劃
(一)樹葉阻塞排水溝問題—將排水不良問題怪罪給落葉以致移路砍樹實屬下策,應該是檢討排水渠道規劃及清潔維護機制是否恰當?也可推廣「樹木認養」的機制,讓商家對其門前的樹木產生關懷與認同感,進而維護其周邊的環境。才不至於以「商機」為藉口去「排斥」兩側分隔島的樹木。
(二)樹木對生活環境的功能—樹木對人類生活環境的功能眾多,減碳、去毒、減污、製氧、含水、保土、還原土壤肥力、親善動物、美化環境……功能不知凡幾,一株胸徑
1棵30年的樹木產氧價值187200美元、防止空污37500美元、增加土壤肥沃力18720美元、涵養水源22500美元加上其他功能共117600美元,等於四百多萬台幣的產值。從上述資料看來純精路的樹木已經對替我們創造了許多社會利益,留住它們,它們將會持續替我們創造更多利益,絕對不是負擔。
(三)移樹改路將帶來傷害與損失—關於林蔭大道的永續環保價值,30年的路樹得來不易,如果是因為路燈被樹木遮住就要移樹,實在是本末倒置,應該去改善路燈與照明,最多可以適度修剪樹枝,根本不必大費周章移樹改路,移植老樹既費時間又耗金錢,機具開挖也會製造大量汙染,而且眾所皆知大樹移植存活率極低,不但不符經濟原則更是大開環保倒車,實在有辱環保聖地之名。改成中央分隔島後,樹木勢必減少一半,樹木與商家距離愈遠,缺乏樹木阻隔與樹葉吸附潔淨,煙塵必定增加,鎮日面對煙塵與廢氣,商家生意怎麼會轉好?
(四)關於林蔭大道的文化與社會價值—一個進步的都市文化保護,除了人文歷史等有形文化財的保護,更應以多元化的角度來看待都市的文化內涵,人類生活的遺跡是文化資產,同樣具有生命意義與存在價值的綠色資源,在重視環境的今日更是都市文化的一環,對都市文化景觀的形塑有著功不可沒的綠色資源應予以加強保護,一方面保障我們宜蘭可享受到有如歐洲公園般的明媚風景,另一方面是愛惜地球資源,建立環保文化與生活習慣,都市才能永續,才有更開闊的未來。
(五)當初設計林蔭大道的理由—我們期待蘭陽鄉親能夠沉浸在搖曳葉影中緩緩而行,聆聽樹葉在風中沙沙作響,看著鳥兒安逸築巢嘰喳歡唱,呼吸樹木散發出的芬芳、尋訪特色店家。這應該是當年設計純精路的原始構想吧?我們從眾多售屋廣告中強調林蔭大道即可看出純精路的商業價值。
六、結論
舉世林蔭大道皆興旺為何純精路漸趨蕭條?居高位者該做全面性的檢視與通盤考量,商機是全面性經濟狀況、政府全面性規劃與商家個別經營的綜合結果,路型不是原罪,創造休閒商業的未來,從都市規劃著手才是根本之道。現在慢車道劃上停車格,機車與自行車的行路空間與汽車重疊,擔心碰撞而失去休閒消費的愉悅。
若為了商家利益,反而更要強化其林蔭並輔導商家經營出特色,做好特色商圈規劃,取消停車格、改善機車自行車與行人路權或仿敦化南路增設自行車專用道。林蔭道路已是現代城市經濟發達與永續環保的象徵,立委既然積極爭取經費,目的不外乎改善交通振興地方經濟,何不責成相關政府機關配合地方社團找出成因、對症下藥,將1.5億用來營造出地方特色,甚至將光榮路也改成林蔭道路。細心規畫輔導商家及強化林蔭特色,純精路會是宜蘭人的驕傲,也會成為宜蘭的觀光指標。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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